无线耳机解释权条款效力争议案
案件事实
2023年8月,消费者王先生在淘宝平台下单购买价值2990元的某品牌无线耳机,商品详情页标注'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收货后发现耳机存在严重延迟问题,多次沟通无果后要求退货。商家以解释权条款为由拒绝退换货,并称该条款已通过弹窗形式提示。法院注意到该条款出现在商品详情页底部,字体与背景色相近且无显著标识。王先生提供的聊天记录显示其在下单时未注意到该条款。商家未能证明该条款已通过合理方式告知消费者,且该条款实质排除了消费者主要权利。案件涉及格式条款效力认定及消费者知情权保护问题,需审查条款是否具有显失公平性。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条款提示方式认定其无效,责令商家履行退换货义务。
判决结果
支持消费者退货退款及维权费用,认定解释权条款无效。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民法典》合同编第496-497条
案件意义
确立格式条款中解释权归属条款的无效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