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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妆成分标注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8月,消费者李某在抖音直播间购买某进口护肤精华液(商品编号:SKINLUX-007),商家宣称'纯植物配方,采用德国进口安瓶瓶身'。收货后李某发现产品实际为国产玻璃瓶装,并且成分表显示含酒精和防腐剂,与宣传的'无酒精植物萃取'严重不符。经实验室检测,该产品实际生产地为江苏泰州,与商品详情页标注的德国原产存在差异。李某申请七日无理由退货遭拒,遂向市场监管局举报。调查发现商家不仅篡改商品信息,还使用高仿包装,导致消费者误判产品价值。

审理过程

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平台核查商家资质,发现其未取得进口化妆品备案证,且多次修改商品描述。

判决结果

支持消费者全额退款并赔偿300元,商家需承担检测费用及维权成本。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第584条

案件意义

警示网红带货中'原产地'虚假宣传的法律风险,强调交易信息真实性的核心地位。

分类:货不对板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