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违约案:奢侈品延迟发货的法律认定
案件事实
2023年11月,张某在京东平台某自营店铺购买价值8000元的限量版腕表,商品页面标注'预售期30天'。下单后商家未按约定时间发货,直至2024年1月才寄出,且商品包装破损。张某要求退货遭拒,平台以'已超预售期'为由推诿责任。经核实商家预售信息存在虚假宣传,且未履行发货义务。根据《电子商务法》第38条,法院认定商家构成根本违约,判决解除合同并退还全款。本案涉及预售商品的交付期限与平台审核义务,张某因此获得200元平台赔偿金。
审理过程
法院依据商品详情页承诺与交易记录判定商家违约
判决结果
支持全额退款及平台赔偿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侵权责任编
案件意义
强化预售商品交付期限的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