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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带货解释权争议案

案件事实

2023年7月,王先生在快手直播间购买价值2300元的智能手表,商家在订单确认页面标注'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收货后发现手表存在防水等级不符问题,要求退货遭拒。商家称商品详情页已明确标注使用说明,消费者未仔细阅读即下单,解释权条款有效。王先生主张该条款属于格式条款,且与商品质量问题相关条款冲突。平台介入后,商家同意部分退款但拒绝退货。王先生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维权成本200元。案件涉及直播购物中格式条款的效力认定及消费者知情权保护问题。

审理过程

法院重点审查格式条款的合理性及是否显失公平

判决结果

认定解释权条款无效,支持全额退款及退货请求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民法典》第496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7条

案件意义

确立直播带货场景下格式条款的效力认定标准

分类:合同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