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预售口红逾期未发货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李某在某跨境电商平台购买了法国某品牌限量版口红,订单金额1200元,商品标注为预售商品,预计发货时间为付款后30天。李某于4月5日完成支付后,平台显示商家已发货,但实际物流信息显示商品在6月10日仍滞留在海外仓库。李某多次联系客服,商家以疫情导致清关延误为由推诿。平台介入调查发现商家未按约定时间发货且未及时更新物流信息,违反《电子商务法》第38条关于预售商品发货时限的规定。李某主张商家构成违约,要求退款并赔偿物流损失,而商家辩称预售商品可延迟发货且已提供物流信息即视为履行义务。
审理过程
法院审理认为商家未明确告知预售延期风险且未履行及时发货义务,平台协助核实物流异常情况。
判决结果
判令商家全额退款并赔偿消费者额外产生的快递费用损失,支持全部诉讼请求。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
案件意义
明确跨境电商预售商品需明确发货时限及风险提示,强化平台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