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充电宝型号造假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李某通过某跨境电商平台购买某国际大牌型号为BC-1218的充电宝,支付金额980元。收货后发现产品实际标注为'仿BC-1218',且充电接口与正品存在明显差异。李某联系商家要求退换货,商家以'海外购无假货'为由拒绝。经专业机构检测,该产品核心电路板与正品不符,且电池容量仅为正品的70%。李某提交检测报告及购买凭证,平台介入后发现商家实为国内第三方卖家,其页面展示的正品授权证书为伪造。该案涉及2023年4月跨境交易中商家虚构品牌授权、以山寨产品冒充正品的典型侵权行为,消费者维权过程耗时30余日,产生额外维权成本。
审理过程
消费者提交检测报告申请平台介入,平台调查认定商家存在虚假宣传行为。
判决结果
法院支持全额退款及三倍赔偿,判决商家承担1470元赔偿金。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案件意义
明确跨境电商中'正品'概念的法律界定,强化平台对商家资质审核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