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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与成都某电子产品代理商砍单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7月,李某通过闲鱼平台购买二手笔记本电脑,双方约定2000元交易价并完成预付款。交易过程中,商家突然以'商品已售出'为由取消订单,未提前告知或协商解决方案。李某发现商家存在多个类似行为,怀疑其故意制造虚假交易。案件涉及商家是否构成恶意砍单,以及平台是否履行审核义务。审理中,平台提供交易记录显示商家确有频繁取消订单行为,但未主动介入。李某主张商家应返还全部款项并赔偿维权成本,商家则以'已生成订单即视为同意交易'为由抗辩。

审理过程

法院结合平台交易规则与商家历史行为,认定商家存在恶意履约不当行为。

判决结果

支持李某退款请求,判令商家赔偿平台服务费及交通费用共计350元。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合同诚信原则、《民法典》第563条解除权规定

案件意义

确立电商平台对恶意砍单行为的监督责任,维护二手交易市场秩序。

分类:合同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