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手表套装赠品缺失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张某在淘宝平台购买某科技公司旗舰店的智能手表套装(含手表、充电器、磁吸表带),支付金额580元。商品页面明确标注'全套含3个表带',但张某收货后发现仅附赠1个普通表带,且缺少充电器配件。经多次联系客服,商家仅以'系统疏漏'为由拒绝补发。张某通过阿里客服介入维权,调取订单详情及商品页面截图。平台核查发现商家确实未按描述发货,且未在商品详情页显著位置标注赠品数量限制。消费者主张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要求三倍赔偿,但商家辩称赠品属于附加福利而非核心商品。审理过程中,法院认定赠品缺失构成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害,判决商家全额退款并赔偿50%商品价值。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平台订单数据及商品页面信息,确认商家未履行约定的赠品交付义务。
判决结果
支持消费者主张,判决商家退还货款并赔偿290元,案件调解结案。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明确赠品作为商品宣传组成部分的法律地位,强化平台对商家商品描述的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