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进口保健品虚假产地案

进口保健品虚假产地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李女士在京东全球购平台购买某进口品牌胶原蛋白粉,商品详情页明确标注为德国原装进口,生产日期2022年11月。付款后商家以'海外直邮'为噱头进行宣传,但李女士收到商品后发现包装盒无德文标识,且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发现该产品实为国内某工厂生产的普通蛋白粉。她立即联系客服要求退货并索赔,但商家以'海外直邮商品无法退换'为由拒绝。李女士向平台投诉后,平台组织多方核查,最终确认商家存在虚假标注产地行为,且商品实际为国内生产。案件涉及金额为580元,消费者主张三倍赔偿及维权成本。

审理过程

平台介入后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产地溯源,发现商家使用伪造的进口认证文件。法院结合《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认定商家存在欺诈行为。

判决结果

支持消费者三倍赔偿主张,判决商家退换货并承担检测费用。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案件意义

明确跨境电商平台对商品产地真实性负有审核义务,强化对虚假进口宣传的打击力度。

分类:货不对板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