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鱼二手相机交易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消费者张某在闲鱼平台通过第三方卖家购买一台标称‘全新未拆封’的索尼A7 III相机,支付价款1500元。交易完成后,张某收到货物并拆封检查,发现相机机身存在明显划痕,镜头盖有磨损痕迹,且电池续航能力远低于全新产品标准。张某立即联系卖家要求退货,卖家以‘已拆封不影响使用’为由拒绝。张某通过平台投诉并提交商品拆封照片及检测报告,发现卖家未如实披露商品真实状况,且平台显示该商品为‘个人闲置’,但未明确标注是否为二手。经平台介入,卖家最终承认该相机为翻新机,但提出需扣除500元损耗费。张某认为卖家隐瞒商品真实情况构成欺诈,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审理过程
法院审理认为,卖家在交易中未明确标注商品为翻新机,误导消费者购买。平台作为网络交易监督管理主体,未能充分履行审核义务。
判决结果
判决卖家退还全部货款1500元,并赔偿三倍金额4500元,平台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产品质量法》第1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7条
案件意义
明确电商平台对二手商品信息披露的义务,强化消费者对‘全新’表述的辨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