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保健品合同法律适用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0月,消费者王女士通过跨境电商平台购买澳洲进口保健品,订单金额3500元。合同约定适用澳大利亚法律,但未明确约定税费承担方式。收货后发现商品未按中国食品安全标准检测,且平台未提供中文服务条款。王女士要求退货并索赔,商家以合同约定适用外法律为由拒绝。案件涉及跨境合同法律适用规则、消费者知情权及税费承担义务,引发关于国际私法冲突解决的讨论
审理过程
法院依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1条,认定合同应适用中国法;参照《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判定税费应由商家承担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货退款并承担税费,合同法律适用条款无效
涉及法律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1条、《产品质量法》第40条、《电子商务法》第42条
案件意义
确立跨境网购合同法律适用的认定规则及税费承担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