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新旧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张某在京东平台购买某品牌滚筒洗衣机(标称全新),支付金额6999元。收货后发现洗衣机外壳存在明显划痕,内部组件有轻微使用痕迹,与商家宣传的全新商品严重不符。张某多次与商家沟通,商家承认商品为二手翻新但拒绝退货,仅同意换货。经平台介入检测,确认该商品为非官方渠道回收的二手设备,存在数据残留和磨损痕迹。张某主张商家以次充好,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3条关于商品真实性的规定,要求全额退款并赔偿三倍损失。商家则以商品来源合法为由抗辩,称已明确标注为翻新机,不构成欺诈。案件历时两个月,平台最终认定商家存在误导性宣传,消费者可依据《产品质量法》第14条主张权利。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商家提供的回收证明及检测报告,确认商品实际为二手翻新机。消费者提交的实物照片与聊天记录形成完整证据链,平台依据《电子商务法》第38条对商家进行处罚。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支持全额退款并承担三倍赔偿,总计20997元。平台同步下架涉事商品并公示处理结果。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产品质量法》第14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电商经营者对商品新旧程度的披露义务,警示商家不得通过模糊表述规避责任。

分类:货不对板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