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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被假投资老师骗光积蓄

【标题】老人被假投资老师骗光积蓄

【基本信息】本案为一起涉及虚假投资理财的诈骗纠纷,当事人张某某(68岁)在2024年某月通过网络购物平台接触某科技有限公司推广的高收益理财项目,遭遇诈骗导致个人积蓄损失。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网购平台浏览商品时,被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以赠送优惠券为由添加微信。对方自称是投资导师,通过APP截图展示虚假盈利数据,以'保本高收益'为诱饵推荐'数字货币理财'项目。张某某被要求通过二维码向非本人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该平台系伪造,且收款账户无任何投资资质,遂申请紧急止付未果。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虚构投资平台、冒充专业老师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损失;公司辩称已明确告知账户为第三方,且张某某主动接触存在过错,交易行为系其自愿。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了与冒充老师微信聊天记录、虚假APP界面截图、转账凭证及网购平台对话记录。公司仅提供客服话术模板,未能说明第三方账户关联性。仲裁员结合张某某年迈、网络认知能力有限等特征,认定存在重大欺诈因素。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诱导性宣传及未履行风险提示义务,裁决其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投资款约2.8万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第157条关于欺诈行为及民事责任的规定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群体需警惕'高收益'话术陷阱,建议通过正规金融机构投资。遭遇诈骗应第一时间报警并申请支付令,保留完整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必要时可向银保监会投诉维权。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