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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者被虚假APP骗转虚拟币遭索赔

【标题】求职者被虚假APP骗转虚拟币遭索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金融岗位,因虚拟币转账纠纷引发劳动争议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求职网站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金融理财顾问'招聘信息,经面试后被安排使用公司提供的虚假APP进行虚拟币操作。该APP界面与正规证券平台高度相似,诱导张某某向账户转入约3.5万元虚拟币。数日后张某某发现平台无法登录,联系公司后得知其已注销,且APP实际为某境外诈骗团伙操控的虚假平台,资金被多级拆分至多个境外账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精准信息诈骗,虚构招聘岗位诱导其使用虚假APP转移虚拟币,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该APP为正常业务工具,张某某操作失误导致资金损失,且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应聘聊天记录、APP界面截图、虚拟币转账凭证及平台异常通知等证据。公司仅提供内部人员名单及所谓'业务培训材料',但无法说明APP运营资质。仲裁员经审查认定张某某提交的电子证据具有连续性且符合证据规则,公司未能证明其主张的业务真实性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5日内返还张某某虚拟币转账本金约3.5万元,但对利息诉求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电子数据证据的相关司法解释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核实招聘平台资质及岗位真实性,警惕要求下载不明APP或转账至虚拟货币账户的异常要求。用人单位使用虚假平台实施诈骗,需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但需注意仲裁时效及证据完整性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