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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遭冒充领导高收益理财诈骗案

【标题】张某某遭冒充领导高收益理财诈骗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涉嫌高收益理财诈骗纠纷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接到自称公司总经理的电话,称有医疗养老项目可投资,承诺年化收益达30%。对方要求通过某链接下载投资APP,以现金交付方式支付3.5万元投资款。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即完成转账,后发现该链接指向虚假平台,资金被迅速转走。因未及时报警,涉案账号已被平台封停,电子证据存在篡改风险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员工冒充领导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公司辩称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且已过报案时效,认为其应自行承担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通话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封停通知,公司质疑电子证据完整性。经鉴定,通话记录显示的号码确属公司内部通讯号,但无法确认通话人身份。仲裁委结合资金流向及平台异常情况,认定存在重大过失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投资款2.8万元,其余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认定,及第157条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后的财产返还规则,结合《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

【分析启示】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