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被虚假荐股平台诈骗3.5万元
【标题】大学生被虚假荐股平台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大学生)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投资理财纠纷引发仲裁,案由涉及股票荐股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校园周边商铺遭遇自称证券公司工作人员的男子,对方以'内幕消息'为由诱导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虚假荐股APP。通过伪造公检法身份要求开启屏幕共享,以'验证账户安全'为名骗取验证码,最终通过信用卡支付3.5万元进行虚假投资操作。交易完成后,对方失联并关闭APP,张某某发现被骗后向仲裁机构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虚构资质、伪造公检法身份的诈骗行为,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系用户自主操作,且未发现系统漏洞,否认存在诈骗故意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电子交易记录,张某某提供支付凭证与APP界面截图,公司未能出示反证。通过调取银行流水及通信记录,确认诈骗行为与资金损失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仲裁员重点审查了对方伪造身份的证据链及诱导操作过程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虚构证券资质、冒充公检法机关的欺诈行为,裁决公司返还全部投资款项并赔偿维权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12条关于民事欺诈的赔偿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学生群体需警惕线下商铺推销的荐股骗局,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建议保留支付凭证、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及时通过司法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