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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交友中冒充公职人员骗虚拟币投资

【标题】婚恋交友中冒充公职人员骗虚拟币投资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认识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该公司主营网络技术服务,因虚拟币投资诈骗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软件上结识自称某单位领导的李某某。对方以'虚拟币政策扶持'为由,引导张某某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虚假投资APP,虚构政府背景并要求其将3.5万元投资款转入'安全账户'。期间通过伪造通话记录制造监管压力,诱导张某某多次输入验证码完成转账,后以'系统升级'为由拒绝退还本金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员工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要求追缴全部投资款;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且已报警,拒绝承担连带责任。争议焦点在于公司是否对虚假宣传存在过错及是否应承担资金返还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时,张某某提交了虚假APP界面截图、转账凭证及15次通话记录。公司仅出示内部员工管理文件,未能证明已尽到平台审核义务。仲裁员重点审查了APP开发权限及员工培训记录,认定存在重大管理漏洞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10日内返还张某某投资本金3.5万元,驳回利息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效力的条款,结合《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平台审核义务要求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投资致富'套路,平台应强化实名认证与资质审查。投资者遇到'安全账户'要求时要保持警惕,及时保存证据并报警处理。本案显示企业对员工行为监管不力需承担相应责任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