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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遭遇高收益理财诈骗案

【标题】张某某遭遇高收益理财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退休人员,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推广的理财平台遭遇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组织的医疗养老主题投资推介会上,被销售人员以'保本高收益'为由诱导下载'XX财富'APP。平台客服通过微信添加张某某为好友,以征信修复为由要求其提供手机验证码并开启屏幕共享功能,后在APP内显示'资金托管'界面的情况下,通过多次转账操作将张某某账户内约3.5万元存款转至第三方账户。张某某发现异常后报警,但对方已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欺诈行为,要求全额追回损失;公司辩称系用户自主操作,且已通过APP完成交易流程,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APP操作截图及转账凭证,公司仅提供虚假的平台合作协议。仲裁员要求公司解释资金转移技术逻辑,其无法说明验证码使用规则,且未能提供实际交易对手信息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交易场景、诱导提供敏感信息等行为,但因张某某未提供完整资金流向证据,酌情支持部分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认定,以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8条对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的规制,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6条

【分析启示】警惕以养老为名的虚假理财陷阱,投资前应核实平台资质,避免向陌生账户转账。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并保留通讯记录、操作截图等证据,必要时申请冻结相关账户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