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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对象虚构投资平台骗钱被追责

【标题】婚恋对象虚构投资平台骗钱被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交友诈骗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认识自称金融从业者李某。李某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推荐某科技有限公司旗下虚假投资平台,诱导张某某分三次转账约3.5万元参与投资。后平台无法提现,李某以'系统维护'等理由推脱,期间通过电话要求张某某放弃平台交易直接转账。张某某发现李某身份造假后报警,但平台信息被人为删除导致证据链断裂。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虚构平台构成诈骗,要求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辩称平台运营与李某个人行为无关,且未发现张某某转账记录,认为属于个人诈骗案件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婚恋平台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部分平台网站截图。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平台真实性,也未说明李某权限问题。仲裁员要求补充平台注册信息,但因平台数据被清除,最终依据现有证据作出裁决

【仲裁结果】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未履行平台审核义务,需承担30%赔偿责任;李某个人行为导致张某某损失,公司可向李某追偿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98条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虚假投资陷阱,建议通过正规渠道核实平台资质。平台方应完善实名认证及资金监管机制,用户发现异常应立即保留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