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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业人员遭精准荐股诈骗损失近4万元

【标题】待业人员遭精准荐股诈骗损失近4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待业人员,因网络荐股遭遇某科技有限公司精准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浏览投资课程时,被自称某科技公司客服人员的账号添加好友。对方以'专业股票推荐'为噱头,诱导张某某通过二维码向所谓'安全账户'转账入金,声称可获取高额收益。在持续3周的聊天中,对方提供伪造的平台信息,使张某某误信投资理财方案,最终导致约3.5万元损失。因未及时保存平台账户信息,报案时发现无法调取关键证据。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公司通过精准信息诈骗手段实施投资骗局,要求全额赔偿损失;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且已配合调查,认为张某某未及时报案导致证据灭失,不应支持全部诉求。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与客服人员的聊天记录截图、二维码收款凭证及转账记录。公司对证据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未能提供反证。仲裁员依职权调取电商平台相关账号信息,确认存在冒充客服行为,但因张某某未留存平台账户信息,部分证据链存在断裂。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公司存在冒充客服实施精准诈骗的行为,但因张某某未能完整保存平台账户信息,导致部分证据无法形成闭环。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投资理财需核实平台资质,警惕'安全账户'等诈骗话术。遭遇资金损失应第一时间报警并保存完整证据,避免因报案不及时导致维权困难。建议电商平台加强用户身份验证,完善交易留痕机制。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