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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冒充客服诱导虚拟币转账遭诈骗

【标题】QQ冒充客服诱导虚拟币转账遭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参与教育培训项目,后遭遇虚拟币投资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报名参加线上课程培训。期间,该公司工作人员以'投资理财可获高额返利'为由,引导其添加自称客服的QQ好友。对方伪造公司文件要求其将3.5万元课程费用转入'安全账户',并诱导开启屏幕共享操作虚拟币转账。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账户被冻结,遂报警并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及未尽告知义务,要求全额退款并赔偿损失;公司辩称系员工个人行为且已尽到基本提示义务,仅承担部分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QQ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培训现场监控视频。公司对证据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未能提供相反证明。仲裁委结合电子证据与证人证言,认定公司存在诱导性宣传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还张某某全部培训费用并支付30%的法定违约金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关于侵权责任的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教育培训机构以投资理财为名实施诈骗,应留存完整聊天记录及操作证据。企业需完善内部监管机制,防范员工利用职务之便实施违法活动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