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经营者遭冒充政府虚拟币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个体经营者遭冒充政府虚拟币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个体经营者,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发生虚拟币投资诈骗纠纷,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接到自称是医保局工作人员的陌生来电,对方以医疗养老项目为由推荐虚拟币投资。通过电话指导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APP后,张某某将3.5万元转入平台所谓'安全账户'。事后发现该平台无正规资质,且所谓政府项目系虚构,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被冒充政府人员的诈骗团伙诱导转账,要求全额返还资金;某科技有限公司称系张某某主动投资且存在真实交易,拒绝返还。双方对资金用途及平台真实性存在根本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了张某某提供的通话记录、APP界面截图及转账凭证,要求某科技有限公司说明资金去向。公司无法出示交易流水及政府合作文件,且APP备案信息与宣传不符,张某某的证据链完整度较高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欺诈行为,裁决其退还投资款及利息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因受欺诈实施的民事行为可撤销,当事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
【分析启示】警惕以'医疗养老'为名的虚拟币投资骗局,核实对方身份时应要求查验证件及政府文件。遭遇资金冻结应及时报警并收集通话记录、APP截图等电子证据,避免陷入'安全账户'诈骗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