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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投资理财遇婚恋骗局3.5万元难追回

【标题】女子投资理财遇婚恋骗局3.5万元难追回

【基本信息】张某某(女,32岁)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借贷纠纷案。该公司以婚恋平台为渠道,虚构投资项目诱导用户资金投入。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软件认识自称从事金融行业的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员。对方以'高收益理财'为诱饵,承诺月收益达15%,诱导张某某缴纳约3.5万元参与项目。在微信转账完成后的第三日,公司负责人突然失联,平台账户被注销。张某某发现该公司未在金融监管机构备案,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投资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系正常投资行为,称张某某主动要求脱离平台交易导致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注销证明。公司仅提供虚假的项目合作协议。仲裁员实地调查发现该公司实为无资质的网络借贷平台,其业务员使用婚恋名义获取信任后引导资金转入个人账户。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事实、脱离平台交易等违法行为,但因部分资金已无法追回,判决返还张某某约2.8万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5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赔偿条款

【分析启示】网络投资需核实平台资质,警惕婚恋名义诱导转账。建议投资者保留完整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资金并报警。对于要求脱离正规平台交易的所谓'内部通道'要保持高度警惕。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