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被虚假投资平台诈骗近4万元
【标题】学生被虚假投资平台诈骗近4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高收益投资为名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校园周边便利店遇到自称公安人员的李某,对方称其涉嫌洗钱需配合调查。李某出示伪造的警官证后,要求张某某提供手机验证码并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推广的虚假投资APP。该平台宣称年化收益率达30%,承诺保本付息。张某某通过信用卡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平台无法登录且被拉黑,遂报警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系被冒充公检法人员欺骗转账,要求全额返还资金;被申请人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否认诈骗指控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平台注册信息、转账记录及李某伪造证件的物证。申请人提交了网站截图、信用卡交易明细及与李某的聊天记录。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平台真实性及资金用途,仲裁员依据电子数据鉴定报告确认存在虚构事实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损失约3.5万元,并承担相关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认定;《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虚假投资平台规制
【分析启示】警惕高收益投资陷阱,核实平台资质切勿轻信陌生身份人员。遭遇诈骗应立即保留证据并报警,避免因提供验证码导致资金进一步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