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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遭婚恋平台假官员诱导充值3.5万元被判追偿

【标题】学生遭婚恋平台假官员诱导充值3.5万元被判追偿

【基本信息】张某某(某大学在校生)通过婚恋交友平台遭遇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被指涉嫌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虚假投资理财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部门领导的李某某。对方以'政府背景高收益理财项目'为名,谎称可提供内部渠道获取高额回报,要求张某某先通过支付宝垫付3.5万元'入金保证金'。后李某某以'操作失误'为由诱导张某某持续转账,直至2024年8月突然失联。张某某发现被骗后报警,公安机关冻结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但未追回资金。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某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要求返还全部款项;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民间投资行为,否认存在诈骗故意。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平台方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资金转移是否构成侵占及是否具有还款意愿。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聊天记录显示李某某使用伪造公职身份信息,支付宝转账记录证实资金流向某科技有限公司关联账户。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业务合法性,且账户资金在案发后48小时内被转至境外。仲裁员依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重点审查了'先垫付后返佣'模式的异常性。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并赔偿维权费用,认定其存在协助诈骗的过错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7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加强用户身份核验,投资者应警惕'政府背景'等话术陷阱。本案中虚假身份与资金转移行为构成共同侵权,但因受害人未签订书面协议,仲裁机构仅支持部分诉求。建议遭遇类似情况立即报警并保留电子证据,及时申请冻结涉案账户。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