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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业人员遭婚恋平台虚拟币诈骗索赔成功

【标题】待业人员遭婚恋平台虚拟币诈骗索赔成功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遭遇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案由为合同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高管的李某。对方以投资虚拟币项目为由,虚构高额回报承诺,诱导张某某通过平台转账购买虚拟币。在要求屏幕共享验证账户过程中,张某某发现李某身份信息造假,遂报警。经调查,李某使用伪造的公司资料和他人身份信息实施诈骗,平台未履行用户身份核验义务。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与李某构成共同侵权,要求全额赔偿损失;平台辩称仅提供信息撮合服务,李某行为属个人诈骗,平台已尽提示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后台数据发现李某注册信息存疑,审查张某某提供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通话记录,确认平台未对用户身份真实性进行有效核查,李某通过伪造资质骗取信任

【仲裁结果】裁决平台承担30%赔偿责任,李某个人承担70%责任,张某某获赔约1.2万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15条平台审核义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强化用户实名认证机制,投资者需警惕高回报虚拟币项目,保存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时应注意完整性,发现诈骗要及时报警并固定证据链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