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婚恋平台冒充金融机构诈骗3.5万元被判返还

婚恋平台冒充金融机构诈骗3.5万元被判返还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金融机构诈骗3.5万元被判返还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市居民,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为网络平台运营方,案由涉及婚恋交友诈骗及非法集资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银行理财经理的李某。对方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引导张某某下载某金融APP进行投资。在签订虚假合同后,李某声称需将资金转入'安全账户'验证资质,张某某按指示将约3.5万元转入指定境外账户,后发现账户被冻结且平台无法提现,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金融机构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平台仅提供交友服务,投资行为属用户自主选择,且资金已转出无法追回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通话记录及APP注册信息,确认李某使用伪造工号与用户沟通。通过银行流水显示资金流向境外,且APP服务器位于境外地区。某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资金用途及用户知情同意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使用'安全账户'话术诱骗用户资金,公司未履行平台审核义务,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义务;《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加强用户身份核验,警惕以'安全账户'为名的新型诈骗手段。投资者应核实金融机构资质,勿轻信跨境资金操作,及时保存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