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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业者被虚假投资平台骗3.5万

【标题】待业者被虚假投资平台骗3.5万

【基本信息】张某某(待业人员)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通过社交软件结识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对方以提供高收益投资渠道为诱饵,引导其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财富通'APP。平台要求张某某绑定信用卡并支付约3.5万元保证金,期间通过电话要求其多次输入验证码完成资金跨境流转操作。后张某某发现该平台系非法集资团伙,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投资项目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点击链接产生的交易,且已将资金转至境外无法追回,要求驳回诉求。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电子数据固定,确认APP截图显示平台存在虚假宣传。公司对电子证据真实性提出质疑,但未能提供反证。张某某提交通话记录及支付凭证,证明被诱导操作过程。仲裁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APP数据进行司法鉴定,确认其非法集资性质。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回张某某2.8万元投资款,剩余部分因无法追回及张某某未充分核实平台资质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条款及《民事诉讼法》第63条电子证据认定规则,结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相关规定

【分析启示】网络投资需核实平台资质,警惕陌生来电要求点击链接。遭遇诈骗应第一时间保存聊天记录、支付凭证等电子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仲裁。建议通过正规金融机构渠道进行投资,避免跨境资金操作风险。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