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用户被要求验证码转虚拟币遭骗
【标题】网购用户被要求验证码转虚拟币遭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APP上注册并充值约3.5万元参与股票投资。平台工作人员以'内部渠道'为由要求其提供手机验证码用于提现操作,后APP被下架且无法联系到客服。张某某发现该平台涉嫌虚构荐股资质,遂向仲裁委申请追回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荐股资质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系用户主动提供验证码导致损失,且平台已下架无法继续经营。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APP注册截图、虚拟币转账记录及多次要求提现的沟通证据。公司未能出示平台运营合法性证明及用户操作异常记录,仲裁委采信张某某提供的电子证据链。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虚构荐股资质诱导用户转账,构成诈骗行为,裁决其返还张某某全部投资款项。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
【分析启示】网络投资需核实平台资质,警惕要求提供验证码等异常操作。遭遇诈骗应及时固定电子证据,通过报警和民事诉讼双重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