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虚构投资骗局骗取老人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虚构投资骗局骗取老人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冒充金融机构人员的李某,被诱导至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虚拟币投资,后发现资金被非法转移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上结识自称某银行理财经理的李某。李某以推荐高收益项目为由,引导张某某注册某科技有限公司的虚拟币投资平台。通过伪造网站截图和发送带有验证码要求的短信,李某谎称平台有政府背景,诱导张某某分三次现金交付共计约3.5万元。投资后平台账户异常无法登录,李某以各种理由推脱,后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虚构金融机构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自愿投资合同纠纷,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婚恋平台聊天记录、现金交付凭证、伪造网站截图及短信记录。公司提交所谓投资项目资料,但无法说明资金流向。仲裁委认定李某冒充金融机构人员骗取信任,投资平台存在明显诈骗特征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10日内返还张某某投资款约3.5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民事欺诈条款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资金冻结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婚恋平台投资陷阱,核实对方身份应通过官方渠道。遭遇资金异常应立即报警并保留电子证据,主张权利时注意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