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中奖骗局遭二维码诈骗案
【标题】老人中奖骗局遭二维码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68岁)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虚拟币投资诈骗产生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社交平台看到自称某银行客服的电话,称其参与了虚拟币投资项目可获中奖奖励。对方通过电信电话诱导张某某下载伪造的金融App,以需验证账户安全为由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并通过二维码将约3.5万元转入非本人名下的收款账户。张某某发现异常后报警,但因未及时保存完整证据导致部分信息缺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虚构金融机构身份实施诈骗;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提供验证码,且未明确虚拟币投资性质属于诈骗。双方对交易真实性及责任归属存在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依据张某某提交的短信截图、通话记录及异常转账凭证,结合公安机关出具的调查结论,认定公司存在伪造身份及诱导转账行为。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已履行告知义务,且未对异常收款账户进行核实。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投资本金约3.5万元,驳回利息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诈骗行为处罚规定
【分析启示】老年人需警惕'中奖'类电信诈骗,遇要求验证码务必核实身份。金融机构应加强账户使用监控,平台需完善实名认证机制。维权时应第一时间保存通话记录、短信截图等电子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