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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公司冒充政府骗求职者3.5万元

【标题】科技公司冒充政府骗求职者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案由为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成为虚拟币投资顾问。该公司以政府合规项目为由,要求张某某先垫付约3.5万元投资保证金,承诺按月返还佣金。张某某通过QQ与负责人多次沟通后,按指示将资金转入境外账户。后公司失联,张某某发现被骗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冒充政府机关实施精准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该行为属于投资理财协议范畴,张某某未签订书面合同应自行承担风险。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QQ聊天记录、银行流水及报案回执,确认公司使用政府名义虚构项目背景。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主张,仲裁委采纳张某某提供的电子证据链认定诈骗事实。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5日内退还张某某投资款3.5万元并赔偿维权损失2000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民事欺诈认定;《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涉诈资金监管条款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警惕以政府名义的高息投资陷阱,签订合同前核实资质,发现异常应立即报警。企业不得利用虚假身份或国家名义进行资金诈骗,否则将面临刑民双重追责。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