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导师骗投资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导师骗投资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遭遇诈骗,涉案公司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涉及虚拟币投资骗局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岗位时,被面试官推荐至婚恋交友APP。该平台用户'投资导师李老师'自称拥有虚拟币投资秘籍,以'中奖领奖'为诱饵诱导张某某向其指定的虚拟币账户转账。在连续12天的聊天中,李老师通过伪造APP截图展示虚假收益,最终使张某某通过银行卡向虚拟币通道转账约3.5万元。张某某发现被骗后立即报警并申请劳动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员工李某某利用婚恋平台实施诈骗,要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司辩称李某某为个人行为,且未签订劳动合同,否认存在管理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提供的婚恋平台聊天记录、虚拟币转账凭证及APP截图证据。公司虽辩称李某某为独立第三方,但未能提供员工身份证明及平台合作文件。仲裁员要求双方对电子数据真实性进行核验,最终确认转账记录与虚构收益描述存在直接关联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因未履行员工管理职责,需承担30%的补充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1.05万元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关于过错责任原则,《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以及《劳动法》第50条关于工资支付保障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成为新型诈骗载体,企业应加强员工行为监管。投资者需警惕'投资导师'话术,核实对方资质。电子数据需及时公证保存,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资金并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