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中奖骗局遭遇投资诈骗案
【标题】老年人中奖骗局遭遇投资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68岁)在某科技有限公司参与网络投资,因陷入虚假平台诈骗导致资金损失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社交平台看到'免费领取家电'中奖通知,点击链接后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虚假投资APP。平台客服以'资金监管'为由要求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3.5万元,期间冒充公检法人员致电称其账户异常需立即操作。张某某未核实平台资质,按指示开启屏幕共享功能后转款,事后发现系诈骗,但已错过银行紧急止付时限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尽风险提示义务导致被骗,要求全额赔偿损失;公司辩称已明确告知需第三方平台交易且无法控制用户操作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与平台客服的完整通话记录,发现存在诱导性话术。公司提交的用户协议显示已提示第三方支付风险,但未证明履行告知义务。仲裁员要求公司说明资金监管流程,其无法提供有效证据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损失,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
【分析启示】金融机构应强化反诈宣传,平台需完善用户风险提示机制。投资者应核实平台资质,发现异常立即冻结账户。本案警示老年人需警惕'中奖-投资'复合型诈骗,保存通话记录等电子证据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