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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荐股骗局资金被快速转移

【标题】网购荐股骗局资金被快速转移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电商平台遭遇荐股诈骗,涉案公司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涉及投资理财诈骗及个人信息泄露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购物时,被推荐加入'专业股票投资群'。群内人员冒充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以'先垫付后返佣'为诱饵,诱导张某某向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转账约3.5万元用于股票投资。该公司通过二维码收款方式收取资金后,迅速将款项转至境外账户,导致张某某损失全部投资款。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有限公司构成诈骗罪,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及赔偿损失;公司辩称系用户自主操作,且已按约定提供荐股服务,资金流向与公司无关。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电商平台交易记录、银行流水及电子数据固定材料。张某某提交了与客服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资金流向分析,公司仅提供内部财务制度文件。仲裁员认为关键证据链完整,但需结合具体行为性质判定责任范围。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诱导用户泄露个人信息并参与非法资金流转行为,判决其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投资款的70%即约2.45万元,其余损失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民法典》第1034条个人信息保护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关于资金流转异常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电商平台需加强对荐股类广告的审核,用户应警惕'先垫付后返佣'等话术陷阱。建议通过正规金融机构进行投资,发现资金异常转移应立即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数据并报警处理。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