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遭冒充客服诈骗3.5万元
【标题】张某某遭冒充客服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投资理财纠纷,案由为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理财APP接触所谓'医疗养老项目',对方以高额收益为诱饵诱导其投资。期间有自称客服人员的电话联系,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并获取验证码,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账户资金约3.5万元被快速转出,立即要求平台紧急止付但未果。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被冒充客服的骗子骗取投资款,要求全额返还;公司辩称交易记录显示为真实转账,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微信转账记录、APP操作截图及通话录音作为证据。公司未能提供对应投资项目的实际运营凭证,且无法解释为何在未核实身份情况下允许远程操作账户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存在虚构投资项目及冒充客服骗取验证码的违法行为,支持张某某部分诉求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及《民法典》第148条,因欺诈导致的民事行为可撤销,公安机关已对涉案账户启动紧急止付程序
【分析启示】投资需核实平台资质,警惕'高收益'话术,屏幕共享权限不可随意开放,遭遇诈骗应第一时间保留证据并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