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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贷款专员索要费用被仲裁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贷款专员索要费用被仲裁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婚恋交友平台用户,被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以贷款专员身份实施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某银行贷款专员的李某某。对方以可办理高额贷款为由,推荐虚假投资平台'金利宝',要求张某某缴纳3000元手续费。张某某按指示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向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转账后,发现平台账户异常且无法提现,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调查发现该公司存在资金多级拆分行为,与多个虚假投资平台关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某虚构贷款专员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要求扣除已支出的2000元手续费

【仲裁过程】仲裁委调取张某某银行流水及第三方支付记录,发现转账金额与平台注册资金不符。通过调取平台后台数据,确认该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及资金拆分行为。李某某未出庭应诉,公司提交的所谓'贷款合同'经鉴定为伪造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张某某2.8万元,扣除已核实的2000元平台运营成本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认定,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赔偿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核验,投资者应警惕'贷款+投资'组合骗局。发现账户异常要及时冻结资金,保留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对于要求缴纳费用的所谓金融产品,务必通过正规渠道核实平台资质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