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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业人员遭高收益理财诈骗3.5万元

【标题】待业人员遭高收益理财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待业人员,通过电商平台接触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理财APP,被冒充投资老师的人员以'高收益低风险'为由诱导投资。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浏览时,收到自称'投资导师'的私信推荐某科技有限公司理财项目。对方通过伪造的网站截图展示'年化收益30%'的虚假数据,诱导张某某下载涉案APP并转账约3.5万元。APP上线两个月后被平台下架,张某某发现无法提现且对方失联,遂向警方报案并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和未履行监管义务,要求全额返还本金;公司辩称APP已下架且未直接参与诈骗,认为属于个人行为引发的纠纷。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电商平台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APP界面截图。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尽到平台审核义务,仲裁员现场演示涉案APP已无法访问。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公司对平台内容监管存在重大过失,判令其承担30%的赔偿责任,退回约1.05万元,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一条(平台审核义务)

【分析启示】投资者应警惕'高收益低风险'宣传陷阱,核实平台资质及APP安全性。平台方需完善实名认证和内容审核机制,发现异常应立即下架并配合调查。遭遇资金损失应及时报警固定证据,避免超过诉讼时效。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