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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收益理财骗局致张某某损失3.5万元

【标题】高收益理财骗局致张某某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嫌诈骗产生纠纷,案件涉及虚假投资理财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市接到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贷款专员的陌生来电,对方以医疗养老项目为由承诺年化收益30%。在未核实对方身份的情况下,张某某通过银行卡转账约3.5万元至指定账户。诈骗分子要求其下载伪造APP并进行屏幕共享操作,后续以'办理手续'为名多次索要费用,直至2024年8月发现被骗后报警,但因未及时保存完整证据导致维权困难。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冒充财务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损失;公司辩称系自愿投资行为,否认存在欺诈意图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转账记录、虚假APP界面截图及部分聊天记录。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主张,仲裁员结合证据链及银行流水认定存在重大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投资款2.8万元,驳回其余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表示实施民事行为

【分析启示】投资理财需核实机构资质,警惕高收益承诺;重要交易应留存完整证据,发现被骗要及时报警并固定电子数据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