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中奖骗局诈骗案
【标题】求职中奖骗局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通过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岗位,后遭遇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招聘网站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高薪兼职信息,按要求添加客服微信后被引导至虚假中奖平台。对方冒充公司领导通过电话要求其缴纳保证金,以'投资理财'为由诱导转账约3.5万元。资金到账后平台突然无法登录,监控视频显示诈骗分子在48小时内完成资金转移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欺诈行为应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个人操作与企业无关。双方对电子证据真实性存在争议,公司否认与诈骗账户存在关联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监控视频作为证据。公司虽否认但无法提供反证,仲裁员依职权调取平台备案信息确认其虚假性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剩余部分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第1165条
【分析启示】求职时应核实企业资质,警惕'中奖''投资'等话术陷阱。重要交易务必通过正规渠道,保留完整电子证据。发现虚假平台应及时向网信办举报并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