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婚恋平台投资被骗案
【标题】待业人员婚恋平台投资被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待业人员,通过婚恋交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发生纠纷。该公司以虚拟币投资为由诱导张某某转账,引发资金损失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主管的李某。李某以虚拟币投资为名,谎称可获取高额回报,诱导张某某向所谓'安全账户'转账约3.5万元。期间要求张某某提供微信验证码并分多次完成资金拆分转账,后张某某发现李某身份造假遂报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员工虚构招聘信息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公司则称李某系个人行为,平台仅提供信息匹配服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解时,张某某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网站截图等证据。公司承认李某曾使用公司名义注册账号,但辩称已尽到平台审核义务,且张某某未能证明资金流向与公司直接关联。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管理疏失,裁决其退还张某某投资款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条款,结合平台审核义务与用户注意义务的分配原则。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实名认证与异常行为监测,用户应警惕以投资为名的社交诈骗。保存转账记录、聊天截图等电子证据对维权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