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诱导投资3.5万元被转走
【标题】婚恋平台诱导投资3.5万元被转走
【基本信息】张某某(个体经营者)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网络理财纠纷引发仲裁,案由涉及婚恋交友平台虚假交易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从业者李某的男子,对方以高收益理财为诱饵,诱导其点击平台链接转账约3.5万元。资金到账后,李某称需完成多级转账才能解锁收益,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账户被冻结,平台客服以'系统异常'为由拒绝退款。监控视频显示李某团队多次通过婚恋平台批量发展会员,诱导现金交付后迅速转移资金。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存在真实交易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其仅提供虚拟投资平台链接,交易系用户自主操作。双方对资金流向真实性及平台责任边界产生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三次质证,张某某提交婚恋平台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监控视频,证明对方通过婚恋交友场景实施诈骗。公司虽提供所谓'投资协议',但无法说明资金实际用途,且无法解释账户冻结原因。仲裁员现场核查平台数据,确认李某账号存在异常登录记录。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退还张某某投资款约3.5万元并赔偿维权费用,认定其作为平台运营方未履行审核义务构成共同侵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8条共同侵权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8条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资金安全审查,投资者应警惕'高收益'话术,发现异常应立即保留证据并通过平台投诉或报警处理。网络借贷场景中,平台若存在诱导行为可能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