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待业人员被虚假投资平台骗款3.5万

待业人员被虚假投资平台骗款3.5万

【标题】待业人员被虚假投资平台骗款3.5万

【基本信息】张某某(待业人员)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嫌诈骗产生纠纷,案由为非法占有财物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短信接触到某科技有限公司推广的医疗养老投资项目,对方以高回报为诱饵要求其缴纳3.5万元入门费。张某某在未核实公司资质情况下,通过网贷平台贷款2万元并凑集现金5000元完成转账。平台工作人员使用虚假身份证明材料,诱导其填写贷款验证码并提供银行账户信息。资金到账后,平台以'项目启动费'为由要求继续转账,张某某发现平台网址异常后报警,经资金流向追踪显示款项被转入多个境外账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医疗养老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公司辩称系正常投资协议,转账行为属自愿且已开具收据。双方对资金用途真实性产生争议,公司未能提供项目运营证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三次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银行转账记录、平台注册信息截图、可疑短信记录及第三方支付平台流水。公司仅提供格式化收据和所谓'项目合作协议',但无法说明资金具体用途。仲裁员通过资金流向分析确认款项未用于约定项目,且平台注册信息与公司实际经营不符。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构成诈骗罪,判决返还张某某3.5万元投资款并赔偿维权费用2000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第157条关于欺诈行为效力及财产返还的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以医疗养老为名的虚假投资陷阱,注意核实平台资质和资金流向。遭遇诈骗应立即报警并保存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通过司法途径追索损失。投资者需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避免被'高收益'诱导陷入非法集资陷阱。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