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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虚假投资诈骗案:账户冻结维权难

【标题】婚恋平台虚假投资诈骗案:账户冻结维权难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本案系因婚恋交友平台遭遇虚假投资诈骗引发的民事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民政局工作人员的李某某。对方以医疗养老项目为名,推荐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虚假投资平台,宣称年化收益达24%且无风险。张某某通过平台对公账户分三次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平台无法登录且被冻结账户,遂向平台客服投诉无果。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李某某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被申请人辩称平台系正规金融机构,交易记录可查,否认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网站截图及转账凭证,确认被申请人使用伪造的政府工作证照片进行宣传。双方对投资协议真实性产生争议,申请人提交的聊天记录显示对方多次强调'国家项目',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有效反证。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被申请人存在冒充身份及虚假宣传行为,判决返还张某某投资本金但驳回利息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基于欺诈的民事行为可撤销;《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虚假宣传条款

【分析启示】网络投资需核实平台资质及对方身份,警惕婚恋交友场景中以'国家项目'为噱头的高收益骗局。建议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发现账户异常应立即冻结并报警。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