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奖骗局诱导虚拟币转账员工索赔
【标题】中奖骗局诱导虚拟币转账员工索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参与虚假中奖活动遭诈骗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公司内部APP看到'中奖通知',被诱导下载第三方平台并缴纳保证金。冒充金融机构人员的客服以办理公共服务为由,要求其提供身份证、银行卡信息。张某某按指示将约3.5万元转入虚拟币账户后,发现资金被快速转走,遂向公司索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和诱导投资行为,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员工自愿操作,且未核实对方身份,认为不构成职务犯罪。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APP截图、转账记录及聊天记录,公司仅提供内部管理文件。仲裁员调取虚拟币交易流水,确认资金流向异常,认定公司存在管理漏洞。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损失约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第157条关于欺诈行为的处理条款。
【分析启示】企业需加强内部平台监管,员工应警惕'中奖'等幌子诱导投资。遭遇虚拟币诈骗应第一时间报警,保留电子证据,避免资金流向追踪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