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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业人员扫码付款被征信修复骗局诈骗

【标题】待业人员扫码付款被征信修复骗局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因征信问题通过社交平台接触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人员,双方产生投资理财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社交平台上遇到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对方声称可提供征信修复服务。李某通过伪造的平台资质材料,以投资理财名义诱导张某某扫描二维码支付约3.5万元保证金。后张某某发现所谓投资平台系伪造网站,且李某使用虚假身份信息与联系方式,最终导致资金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虚构征信修复业务构成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争议焦点在于李某是否以公司名义实施诈骗及是否存在真实交易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与李某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伪造平台的网站截图。某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驳证据,且无法说明李某与公司关系。仲裁员调取平台备案信息确认其不存在,认定李某行为构成职务诈骗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全部投资款项并支付利息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165条关于侵权责任的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以征信修复为名的新型诈骗手段,核实平台资质应通过官方渠道查询。发现虚假投资平台应及时保存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避免因轻信网络信息造成财产损失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