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招聘人员诈骗员工保证金案
【标题】冒充招聘人员诈骗员工保证金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曾任职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公司涉嫌诈骗被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短信收到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兼职的广告,对方以'网络购物平台推广项目'为由,要求其提供身份证号及银行账户信息。在缴纳约3.5万元保证金后,公司通过虚构的'高收益理财计划'承诺短期内返还本金,实际仅返还少量利息便失联。张某某发现公司账户并非实际经营主体,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项目骗取保证金,公司辩称该行为属于合法投资理财范畴。双方对'高收益低风险'宣传的真实性及公司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存在重大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出示了与招聘人员的短信记录、现金交付凭证及银行流水,证明其因被冒充的招聘人员误导而付款。公司仅提供虚假的项目合作协议,未能说明资金流向及业务真实性,仲裁委要求其补充证据未果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通过虚构招聘场景实施诈骗,裁决返还全部保证金及利息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
【分析启示】网络求职需警惕'高收益'陷阱,保存与招聘人员的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至关重要。用人单位应规范招聘流程,避免使用非本人账户接收款项,发现异常应立即终止合作并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