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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HR诈骗3.5万元追缴案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HR诈骗3.5万元追缴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案由涉及婚恋交友平台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某科技公司HR的李某。对方以公司可修复征信为由,要求其通过支付宝向虚假投资平台转账3.5万元。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平台无法提现且无实际业务,遂报警。调查发现李某系该公司员工,冒充招聘人员实施诈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员工虚构征信修复业务并诱导转账,要求追缴违法所得;公司辩称李某行为属个人行为,与企业无关,且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支付宝转账记录、聊天截图及平台无法提现的证据。公司未能提供李某真实身份证明及业务授权文件,仲裁员结合证据认定存在虚构事实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10日内退还张某某3.5万元违法所得,并承担相关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认定;《劳动法》第50条工资支付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婚恋平台伪装招聘骗局,转账前务必核实对方身份及平台资质。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保留维权证据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