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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者遭遇精准诈骗要求垫付费用遭拒

【标题】求职者遭遇精准诈骗要求垫付费用遭拒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QQ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岗位,案由涉及虚构虚拟币投资项目引发的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QQ群中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高薪招聘信息,应聘后被要求先垫付3.5万元跨境虚拟币交易费用。公司以'政府合作项目'为由承诺返佣,张某某通过银行卡向指定境外账户转账后,发现对方已失联并报警。经查实,该公司实际从事非法虚拟币炒汇业务,且未取得金融牌照。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政府背景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垫付款;公司辩称该行为属于商业合作,张某某自愿参与且未签订正式合同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完整的QQ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合同文本,公司仅提供部分员工考勤记录。经调查,公司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符,且其宣传资料存在伪造政府文件的嫌疑。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该公司通过伪造政府资质、虚构投资项目实施诈骗,裁决返还张某某全部垫付款项并赔偿利息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认定标准,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对虚假投资宣传的禁止性规定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警惕以高收益为诱饵的'先垫付'模式,核实企业资质时需重点查验营业执照与实际业务范围一致性。遭遇资金被转至境外账户时,应第一时间通过公安机关冻结涉案账户并申请刑事立案。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