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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被假贷款专员骗3.5万元案

【标题】张某某被假贷款专员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退休人员,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为虚构理财平台。本案为民事诈骗纠纷,张某某因轻信高收益理财项目导致财产损失。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收到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人员的短信,称可办理医疗养老专项理财,年化收益率达18%。对方要求下载指定APP并进行屏幕共享验证,承诺3个工作日内完成账户开通。张某某未核实资质,通过银行卡转账3.5万元后,发现无法联系到所谓贷款专员,遂于2024年7月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冒充财务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被申请人辩称系正常业务咨询,认为张某某未签订正式合同应自行承担风险。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短信截图、转账凭证及APP界面截图,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有效反驳证据。仲裁员结合银行流水与通信记录,认定存在诱导性投资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被申请人返还张某某投资款3.5万元,并承担相关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分析启示】高收益理财需警惕,核实资质再转账。遭遇诈骗应第一时间保存通信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及时报警维权。老年人群体更应谨慎对待陌生投资渠道。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